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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上午,宝坻区确诊第49例新诊断肺炎。

天津市宝坻区49号,124,女,66岁,住裕华街太子花园小区。1月21日14: 00,我和家人去区百货商店购物,15: 00回家。1月22日早上,我在家休息了一会儿。13: 30,我在小区对面的公交站乘坐594路公交车,去一沟宝信购物中心购物,17: 30乘坐592路公交车回家。1月23日早上,我在家休息了一会儿。我14: 00下楼和我的孙女一起玩,14: 30回家。1月24日,在家休息;1月25日,我在家休息,晚上和家人一起吃饭。从1月26日到2月8日,我告诉自己我在家休息。1月30日中午,我和家人共进晚餐。2月9日出现哮喘和咳嗽症状,自行服药后症状缓解。2月10日至12日,在家休息;2月13日,出现了肢体疼痛的症状。2月14日,我在家休息,21点开始发烧。2月15日,他继续服药,但症状并未缓解。他告诉了居委会的工作人员,11点40分被送到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和隔离治疗。2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专家组在我市确认了第124例病例。目前,患者已被转移到海河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宝坻区第49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迫切需要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接触者。要求相关人员采取以下预防和控制措施:

1.那些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在看到本通知后不得再与任何人联系。他们应致电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地区防控中心登记备案,并听取专业人员的安排。

2.1月19日至1月25日参观区百货大楼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他们应该呆在家里,被隔离14天,从他们到达区百货大楼的第二天开始。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加强防护意识,在家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足够的距离。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地点有交集的人员,也要在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从交集日期的次日算起。

4.在家庭隔离期间,如有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请立即致电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听从专业人员的安排,等候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的专用车辆入住。严禁未经许可参观其他医疗机构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 1864 2924 062

地区防控总部电话:59211085 59211086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宝坻区第49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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