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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证券简称:天宝基建公告号。:2020-21

天津天宝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宝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将于2020年6月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也将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董事会应当有7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实际有7名董事出席。公司全体董事夏忠浩先生、侯海星先生、薛晓芳女士、王小童先生、马红先生、云乃健先生、段勇女士亲自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忠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对会议提案的决议如下:

关于第七届天津天宝基建有限公司第三十四届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宝盛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盛苑”)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支行申请4.8亿元人民币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利率浮动(自第一次实际提款之日起。 每12个月为一个浮动期,利率固定为国家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加1.6125%。 该笔贷款用于天津市南开区天拓二期地块的住宅项目建设。天宝盛源将为本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将为本项目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第七届天津天宝基建有限公司第三十四届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和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尽快组织处理上述贷款和担保事项的相关工作。

详情请参见当日在巨潮信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宣布

天津天宝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65证券简称:天宝基建公告号。:2020-22

天津天宝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房地产项目

关于为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宝盛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盛苑”)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天津保税支行”)申请为期三年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4.8亿元。该笔贷款用于天津市南开区天拓二期地块的住宅项目建设。天宝盛源将为本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将为本项目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第七届天津天宝基建有限公司第三十四届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担保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保证人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天宝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17日

3.注册资本:15亿元

4.注册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路98号

5.法定代表人:侯海星

6.主营业务:筹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服务;代表居民收取水电费。

7.股权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另一时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被保证人天宝盛源不是一个不诚实的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与中国银行天津保税支行签订担保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天宝盛源向中国银行申请4.8亿元的3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担保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期: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债权分期清偿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的两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关于第七届天津天宝基建有限公司第三十四届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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