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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高中停止招生择校生原择校计划纳入正式学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2012年教育乱收费管理实施意见》关于“三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的要求,从2015年秋季开始,我市将取消普通高中招生择校生(三限生)政策,并将原择校计划纳入正式学生计划。

据了解,2013年,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标准化教育收费考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制定配套措施和时间表,确保自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取消高中“择校生”入学。有关部门的官员表示,这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教育的公平和正义。

选择学生是学校招生计划的补充。学校的录取方式是基于志愿者的顺序和分数。录取以成绩为基础,直到完成注册。此外,一些考生和家长希望进入理想的学校,即使他们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他们强烈要求进入学校学习。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也会考虑他们的需求。这部分学生也被称为择校生。

2014年,北京市公立高中将停止收取择校费,相关学校将按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2014年6月16日,市教委等5个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2014年教育收费的意见》,表示要坚决控制中小学补习班、高中违规招生等乱收费行为。

根据上一年的有关《意见》,公立高中可以招收学生择校,择校费按每个学生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收取。

“借用”有两种理解

1.学生在甲校和乙校的学生身份是租借的。

2.如果学生的户口在甲地,而在乙地学习,那是借的。

原规定:

普通高中可以收取择校费,但不能收取学费。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小学和初中)可以收取学费,但不能收取择校费。

目前,从2006年9月1日、2007年9月1日和最迟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一些地方的学校将不再收取(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书本费和杂费。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将于2015年秋季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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