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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海晨)记者从区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议了解到,为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工作要求,我区一直按照“属地管理、区块整合、依法推进、联合行动”的原则。在过去的几天里,它已经被依法纠正和使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无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排放不达标,非法使用小型燃煤锅炉,无证无照经营,安全生产。

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管辖范围内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调查,摸清底数。所有经认定的“小分散污染”企业都要逐一成立、清理和登记,并责令其自行整改或拆除;在第二阶段,所有无证人员将被关闭和禁止。需要整改和管理的,先停工进行整改。被关闭和禁止的,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停水、停电、原料清洗、设备清洗、产品清洗),就地彻底关闭和禁止;第三阶段,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和区供电公司组成检查组,对“小散污染”专项治理企业进行检查验收。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我区依法推进“小散乱污”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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