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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功能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于2020年4月10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远程税收征管渠道,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应用和年度汇总所得税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

年度决赛是什么?

一般来说,综合税制是“合并年收入,按年计税”。与我国以前的分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纳税人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作者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收入”。当个人通常获得这四种收入时,付款人(即预扣代理人)应根据税法规定按月或按月预扣税款。年末后,汇总上述四项收入的年收入和可抵扣费用。扣除费用和扣除额后,采用3%至45%的综合年度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然后扣除当年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并结算可退还或可退还的税款。这个过程是年度最终计算。

2020年天津个人退税政策

简而言之,年度结算是基于平时预付的税款,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国际惯例。一方面,年度汇缴可以更加准确,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提醒纳税人“查漏补漏”,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权益。另一方面,年度终期计算可以准确计算纳税人全年的综合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提前还款金额超过年度应纳税额的,应当退还纳税人。

2020年天津个人退税政策

谁不需要办理年度汇款

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年度结算,包括:

(一)纳税人需要在年度汇缴中补税,但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二)纳税人每年缴纳的税款不超过400元;

(三)纳税人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退税的。

谁需要办理年度汇款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办理年度决算,包括:

1.2019年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申请退税;

2.2019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纳税额超过400元。

七种情况可能涉及退税

从充分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角度来看,只要纳税人平时因扣除不足或未申报而提前多缴税款,无论收入水平和退税金额如何,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在实践中,有一些典型的情况将或可能导致退税。

1.2019年度综合收入低于6万元,但平时已提前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19有符合资格标准的特殊附加扣减,但在预缴税金时未申报扣减。

3.由于年中就业、部分月辞职或无收入、扣除6万元费用、“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子女教育等特殊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不足扣除等原因。

(四)年中适用的扣缴率高于纳税人个人劳务报酬、作者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年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的。

5.不在用人单位工作,只获得劳务报酬、缴费和特许权使用费,需要通过年度汇款进行各种税前扣除的人员。

6.预缴税金时未申报或未充分享受综合收益税收优惠待遇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但预缴税款时未扣除。

这两种情况可能需要退税

在年度结算中,有一些常见情况会导致需要或可能需要退税,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并领取工资薪金时,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月)在预缴税金时重复扣除。

2.除工资和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作者作品报酬和版税收入。所有综合收益相加后,适用于综合收益的年税率高于预提税率等。

未能如期处理年度最终结算的责任是什么?

退税可以免除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如果您需要退税,您有权通过年度汇款申请退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必须进行退税

如果你是纳税人,处理年度汇款是你的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和滞纳金。从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滞纳金将按日加收5/10000的滞纳金。

换句话说,如果您需要在年度最终申报后补税,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税,否则您将面临每天5/10000的附加费。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2020年天津个人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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