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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浪天津报道,为确保节日期间不会发生各种烟花爆竹事故,天津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几天来,公安机关接连破获了多起非法储存、运输和贩运烟花爆竹的案件。

[数据]非法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清单

1月23日,公安局晋南分局葛固派出所民警抓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石某,并将其拘留。他们缴获了96箱鞭炮和5箱烟花。

1月25日,滨海市塘沽区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民警在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三路五金土特产劳动保护店抓获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的李牟某,并将其行政拘留,查获鞭炮10多万支。

2月2日,公安沿海大港分局抓获了驾驶货车非法运输鞭炮的田某,并没收了12箱非法运输的鞭炮。现在田某已被行政拘留。

2月2日,公安局武清分局崔黄口派出所民警在武清区口镇市场的烟酒仓库内,抓获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的马某,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查获22箱烟花爆竹。

2月2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公安局宁河分局在宁河区一个批发点检查时,以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为由,逮捕了白牟某,查获烟花爆竹79箱。目前,白牟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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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正规摊位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低价购买假冒伪劣商品,以免发生安全事故,给家庭和自己带来伤害。

时间限制:

销售时间: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五

燃放时间:在天津外环线以内的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除春节期间(每年12月23日至1月5日和1月15日,除夕夜可延长至次日凌晨2时)和经批准的重大庆祝活动和节日外,禁止在其他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品种限制:

禁止经营、运输和燃放下列烟花爆竹:

一、拔枪、拔枪、打枪、旋转、钻孔和多环(含双环)升空鞭炮;

二、手持吐珠烟花、旋转玫瑰空烟花、玩具枪烟花、地面花带炸药及各种规格的烟花;

三、与地面的夹角小于90度或升空二次爆炸组合烟花;

四、长度超过50毫米、直径超过8毫米的鞭炮;

五、掺有氯酸钾,单次装药超过0.2克的鞭炮;

六、掺有氯酸钾的烟花;

七、天津市规定禁止销售和燃放其他烟花爆竹。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发生多起非法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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