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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自来水公司的退休员工朱某负责向山东路附近的某个地区收取水费。从2009年12月至2015年6月,朱牟一直向四家商户收取高于市场价格的水费和虚构的“消防费”,每月收取总额超过14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因涉嫌诈骗被拘留。

经过调查,卷首的这四户人家属于一家公司。朱牟谋于2011年从自来水公司退休,退休前一直负责收取水费。这些商人认定朱牟某是多年来一直收水费的人。我们还发现,从2009年底开始,朱某只在收费后向商户提供手写收据。大量证据表明,朱涉嫌诈骗。

根据商家提供的付款收据,收费标准也高于市场价格:2009年市场价格为每吨水6.70元,他们支付了9.00元。2010年5月,市场价格为每吨水7.50元,后来涨到10元。2011年12月,市场价格是每吨水7.85元,他们必须支付12元。自2012年3月以来,市场价格为每吨水7.85元,现已涨到13元...从2009年12月至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朱牟某仅收取水费就共计131,350.35元。

自来水公司退休员工“别忘了工作”六年挣14万元

天津自来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销分公司检测部部长表示,由于公司未收到已付水费,检测部于2015年7月17日向山东路109号的四家商户发出了停水通知。出乎意料的是,四个商人带着付款收据一个接一个地来到公司,声称他们从来没有拖欠水费,他们还额外支付了每月52元的“消防费”。至于“消防费”,供水公司的有关人员解释说,消防费只有在商户按规定有“水龙头”的情况下才会收取,小企业的收费标准是每月156元。但事实是,这四家商户没有“自来水龙头”,不应支付“消防费”。经调查,朱牟某从未向自来水公司支付过“消防费用”。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自来水公司退休员工“别忘了工作”六年挣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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