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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调整了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年从不低于820元增加到不低于1300元;中学每年从不低于960元增加到不低于1450元。中小学公共资金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费用。根据学校折算的每个学生的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年不低于1300元,中学每年不低于1450元。同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平均公共资助标准不低于每年6000元。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将增加中小学生公共基金中小学校分别为1300元和1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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