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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业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今后,新建物业项目按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4/1000确定。今后,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权属登记和使用将更加规范。同时,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当前业主日常咨询和投诉中涉及的集中问题。

针对公众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关注,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根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指导价》,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相应的收费标准进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每一级的收费标准均为中间价,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1.2元、0.9元、0.7元和0.5元。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以在中间价格的基础上浮动,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机电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另行计算确定。

天津市新的房地产法规将于2月份实施,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费将有上限。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占用道路或其他业主共有场地的机动车停车位,应缴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方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场地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应当向业主公示。

业主入住后,应该找谁来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建设单位有责任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对物业进行维护。保修期满后,业主负责专有部分的维护和保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负责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新的房地产法规将于2月份实施,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费将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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