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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法初稿已基本成型,目前正在通过内部协商进行完善。据悉,房产税的主要税种或房产税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结合,很可能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确定的税率范围内决定。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最近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五次会议提交的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中表示,今年将协调房地产税收立法,加快房地产税收立法,适时推进改革。

据悉,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在交易阶段,卖方必须缴纳房地产销售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住房暂时免交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房地产税费复杂。就监管而言,贸易环节的税收调整是最重要的,可以在短期内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是,从长期机制的建立来看,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出台相对仓促,带有强烈的应急色彩,缺乏顶层设计。此外,保留环节改革还存在制度建设滞后、进展缓慢等问题。

“在这个阶段,在保留阶段几乎没有税收。所有以前的监管和控制都集中在交易阶段的税收上。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的效果不够明显。”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除了保留阶段的税收外,目前交易阶段的税收主要是调整卖方。在供需紧张的市场环境下,卖方承担的税收负担基本上转嫁到买方身上,增加了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群体以及自谋职业等合理需求的负担,背离了监管方向。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房地产税收立法初稿已经形成税率或由地方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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