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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3岁的李莹,是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科长。作为基层的一名干警,平日里李莹办理的并不都是疑难复杂案件,但她始终以精品意识对待每一起案件。先后办理和审批各类公诉案件400余件,无一错案,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工作在办案一线,免不了遇到请托求情的,面对这些李莹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办案”。2014年她被破格提拔为河北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走上全新的工作岗位,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李莹提出了用预防文化滋养法治精神的工作思路,带领全科干警开展预防基层行,将“预防文化套餐”送到群众身边,用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传播预防文化;建成了融警示性、体验性、互动性于一体,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使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深入人心。

践行模范带头作用  彰显党员风采

同时她还兼任院团支部书记,通过组织开展“青年电影季”、“法律读书会”、“青年沙龙”等活动,把团组织打造成增强凝聚力、传播正能量的阵地,以青春旋律弘扬践行法治精神。2016年李莹再次转岗,成为公诉科的带头人,她积极抓管理、传帮带、勇担当,引导年轻干警思考和发现问题,使规范执法成为习惯,让精益求精成为团队精神,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释放司法正能量,努力在检察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践行模范带头作用  彰显党员风采

近年来,李莹先后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天津市优秀检察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成绩的背后是辛勤的汗水和长期的坚持,李莹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彰显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官本色,用智慧、青春、热忱谱写属于自己的检察之歌!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践行模范带头作用 彰显党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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