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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曹雪)今年以来,区检察院紧紧抓住“全面、精准、及时”三个关键词,将判决已生效并符合公开条件案件的法律文书全部公开,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赢得广泛好评。

逐一筛查,确保全面。公诉科安排专人对系统内判决已生效并符合公开条件的案件逐一筛查,并定期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案件的公开状态进行统计归类,一旦发现遗漏,立即提醒承办人查缺补漏,避免由于遗忘或不当操作等因素导致法律文书不能按时公开,实现法律文书公开全覆盖。

严格把关,力求精准。充分利用文书敏感信息屏蔽系统,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中涉及案件当事人不宜公开信息进行初次屏蔽,再由各办案组指定人员将案件起诉书原版与公开版逐字逐句进行人工校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力求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定期通报,及时公开。要求将符合公开条件的案件至迟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文书及时公开不拖沓。根据动态筛查结果,通报案件公开情况,督促责任人及时公开不延迟。对于案件管理部门在审核时发现的未公开案件情况,立即分析原因,迅速提示预警,保证加快进度不积存。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区检察院全面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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