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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网友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消息称,可通过观察不同电子眼的外观,判断其摄录交通违法种类,帮助驾驶人有针对性地规避。对此,交管部门技术人员表示,单纯从电子眼外观判断其摄录交通违法种类实在不靠谱。

网友转发的消息罗列了五种电子眼类型:一是常见的摄像+闪光灯,主要摄录超速、闯红灯、越线、压线等;二是360度旋转监控摄像头,主要摄录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行驶等;三是一个路杆上有多个摄像头,主要摄录超速;四是警车上的摄像头,主要摄录超速;五是球型电子眼,主要负责治安监控。

交管部门技术人员表示,单独安装、成排设置、长方形、圆形等各种电子眼都完全具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的功能,根据不同交通环境下而设置。另外,电子眼因安装时期不同,在外观上也不尽相同,管理部门还会根据需要调节其功能设置。因此,仅凭外观鉴别功能并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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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各种电子眼功能有差异 不可仅凭外观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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