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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及时总结和应用了疫情防控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将“四战”要求、“战区制、大副制”机制、“四早”和“四集中”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顾青建议,围绕《办法》的内容和措施,从四个方面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加强落实 做好信息报告工作,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处置 《办法》在充分总结疫情防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和强化了报告制度,将报告流程由串行改为串行和并行,拓宽了信息报告渠道,减少了中间环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可在2-3小时内完成 顾青表示,卫生部将严格执行《办法》的规定,牵头组织制定信息报告规范,包括具体的报告程序、报告内容、报告时限等相关工作要求。一旦规范形成,它将更具可操作性和合规性。 做好应急工作,把危害降到最低 “我们将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这是一个关键环节,包括现场处置、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紧急医疗救治。目的是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群众的危害降到最低。 ”顾青说 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顾青介绍,“我们将加强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动态分析事件的发生、发展和流行趋势,并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措施 可以说,《措施》涉及的许多核心关键环节都与卫生和卫生部门有关 做好问责和问责工作,体现法治的刚性和硬度 顾青说,《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四方责任的落实。政府部门和普通民众都必须落实《办法》的内容。一旦出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如疫情报告、处置不力、讲话不当等。,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抓好四个重点环节 共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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