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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在第一至第十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月缴费标准将从1330元提高到1420元;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13-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月支付标准将从1290元提高到1380元 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从昨天开始,我们提高了我市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 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第一至第十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月支付标准将从1330元提高到1420元;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13-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月支付标准将从1290元提高到1380元 在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方面,2020年6月1日后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农民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月标准由798元提高到852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并申请剩余失业保险金的,应当按照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发行时间在2020年6月1日(含)以后,将按照新标准发行;如果发行时间在2020年6月1日前,将按原标准发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并申请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0年6月1日(含)以后,则按照新标准计算;如果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0年6月1日前,则按原标准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转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按照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时间确定 如果终止或解散时间在2020年6月1日(含)之后,则按照新标准确定;终止或解除时间在2020年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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