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1字,读完约1分钟

财税[2014]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现就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单位消费税从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

第二,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单位税将从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空煤油继续暂停。

三、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地址:http://www.tcsdqw.cn/tjxw/5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