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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面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京津冀协调发展两大战略的双重机遇,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被批准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和城市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起点。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推进和实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多项试点政策,加快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让创新创业之火在天津燎原。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天津将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广泛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构建动态创新生态系统,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区域创新中心。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

到2020年,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力争形成“一区多园”的创新发展格局。它将成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端新兴产业发达、创新服务体系完善、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越、创新生态环境优化、充满创新发展活力的创新园区。它将成为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试验区、转型升级试验区和开放创新示范区。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

未来几年,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汇聚全球高端科技元素,加强与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作,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科研机构或研究中心,与北京、河北密切合作交流科技,引进和建设一批新的研发机构、中试和产业化基地。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我市将给予市级机构科技成果处置自主权,取消所有审批和备案手续,科技人员将利用科技成果创办企业,并给予政策天使投资。推动企业建立创新机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在示范区建立企业创新凭证体系,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协同创新。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

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建设将优先支持“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和“创新人才提升计划”。建立高层次创新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实施全方位保姆服务。完善创新机构和企业人事档案,加强民营科技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加强新企业家培训。完善股权激励等政策,鼓励企业人才创新创业。建立示范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人才临时兼职制度,支持选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重点推进科技服务和科技金融便利化。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类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推动研发、专利、检测检验、企业孵化、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集聚发展,打造动态创新生态系统。建立创新人才、创业指导和融资服务的创新创业社区,推动科教资源向示范区集聚。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大力发展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租赁,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天使投资、科技众筹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发展。鼓励股份制企业转型和上市发展。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

围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建立“一区多园”的管理体制。以高新区为示范区核心区,在滨海高新区现有“一区五园”的基础上,在所有区县和部分功能区建设示范区,作为示范区的开发区,纳入城市总体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空。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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