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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天津市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农村贫困人口补贴标准,这是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贫困人口生活补贴之间的联动机制。农村贫困人口补助标准,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原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农村贫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补助标准,按城市标准的76.6%确定。具体的标准将被四舍五入并保留到元。

调整后,如果每月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累计涨幅达到2%-4%,农村补贴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23元,增加2元。当月累计增长12%-14%时,农村补贴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80元,增长8元。补贴标准仍分为6个等级。自去年5月1日起,我市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农村贫困人口生活补贴挂钩机制调整为68.8%。今年5月1日,这一标准已经提高到76.6%。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从5月起提高农村贫困人口价格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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