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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招标的规定】日前,天津市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发布了《天津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招标管理办法》:意见指出,区县政府应通过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确定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的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经营权期限一般为10年,质量评估每5年进行一次。

让我们快速看一下这张照片。意见揭示了什么信号?

意见明确,道路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绿地,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相关招标或投标企业要求见《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图

为了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有关于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招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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