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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药!医学!切诺基!”天津市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滨海发布:天津市发改委召开全市药品价格改革提醒动员会议,解读药品价格改革政策,提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的警示。从6月1日起,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将组织为期6个月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重提醒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认真学习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我们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有意识地抵制和防止任何利用这一机会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优势控制市场价格,不得通过合同、协议等手段共同决定药品价格,不得控制药品进入市场的数量,不得间接控制药品价格,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标明药品价格。价格标签和价目表(卡)中注明的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得以高于价格标签的价格出售任何药物,不得收取未注明的费用。在宣传过程中,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当市场价格波动时,不允许欺骗消费者。

4.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抬高商品价格。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囤积居奇,牟取暴利。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除经济处罚外,性质恶劣、影响极其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6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药品价格异常时,应及时与物价部门联系;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真正的药!医学!切诺基!“天津特检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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