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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企业高温补贴制度试行办法》,温度超过35℃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户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高温补贴按防暑降温费支付给劳动者。

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已经几年没有提高了(表)

35度以上的最高日气温是高温天气。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户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作业中暑的工人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单位不得使用防暑降温饮料冲抵高温津贴。

天津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天津2015年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对于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温度达到35摄氏度以上)且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在此期间每月给予员工高温津贴。

没有得到高温补贴的员工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天津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支付高温补贴而降低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2.高温作业时未领取高温补贴的员工可通过企业所在地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绝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高温补贴纠纷中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和支付高温补贴的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的高温作业和高温补贴支付情况,并至少保存两年。

4.发放高温补贴的标准并不固定。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和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确定或调整。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工作的;或者不按规定标准缴纳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温护理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措施。相关企业也必须加强自律意识,毫不打折扣地执行政策,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用人单位必须把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夏季防暑降温暂行办法》中的健康保护细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时间的22个省中,海南省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从4月到10月,为7个月。

由于我国南北温差大,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因地而异,这与我国各地的温差有关。其中,大部分省份发行期为4个月,大部分在北部地区,达到11个省份。例如,北京的年分布时间是六月、七月和八月,这三个月也是北京最热的时期。

其中,海南分布时间最长,从4月到10月达7个月,其次是重庆,从5月到10月达6个月。配送周期至少为3个月,分4个省。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2015年天津高温补贴:33℃以上高温作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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