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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的一个早上,住在河东区的58岁男子李某与隔壁楼的刘谋妻子齐某发生了争执。之后,李带着他的妻子去找刘和齐,和他们吵了一架。邻居劝他们离开。一个小时后,刘谋和齐某来到李某家门口争论。李某与刘谋发生口角,并动了手。李某抱住刘谋的脖子,把它扔到地上,打伤了刘谋的右腿和脖子。经过鉴定,受害者的伤势轻微。案件审理过程中,李自愿赔偿被害人各种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期间,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天津法院网)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一名女子因丈夫为琐事“开战”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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