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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设计、体现文化内涵、独具特色……为了不让商业街区的扁额显示“千店一面”,北京必须在商业街区的店铺招牌上树立“新建”。 市管委会将与市商检局制定的《北京市商业街区店铺招牌设置规范(试行)》共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集将持续到10月12日。

“北京拟出台规范:同一街区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格式”

根据征求意见的新规范,店铺招牌不仅由安装人员自主设计,体现公司的文化内涵,而且具有“特色”。 新规范特别确定了同一区块内的店铺招牌不应该用统一格式、统一色彩、统一字体等同质化方法进行设定。

首次提出“店铺招牌”的概念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市城管委就制定并公布了《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 在管理实践中,北京街头曾经出现过“千店一面”店铺的扁额表示。 大街上,所有店门口悬挂的扁额店名不仅格式一致,颜色和字体都一模一样,无法马上触摸店门。

“北京拟出台规范:同一街区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格式”

因此,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商业经营者反映,商业街区牌匾设置管理尺度过于严格,不利于营造商业氛围,希望结合商业街区的优势,比较制定商业街区牌匾设置要求。

根据本市现行规范,牌匾标志包括单位名称牌匾标志、建筑物名称牌匾标志和汽车车身标志三种,店铺招牌包含在单位名称牌匾标志中。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狭义理解公司名称牌匾标识的问题,牌匾标识只能设定为工商注册的公司名称,不得有其他商标和公司标识等。 另外,商业经营者的招牌不能表现出较强的设计性,不能表现出自主的创造性,使用一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名称牌匾设置和统一规范管理,很难表现出商业经营的优势,容易出现同质化现象。

“北京拟出台规范:同一街区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格式”

为此,借鉴上海、杭州等城市的方法,这次征求意见的新规范对“牌匾标识”有了新的定义,提出了“店铺招牌”的概念。

“店铺招牌”是指商业经营者在固定经营场所设置的、用于在城市室外公共空之间展示其名称、尺寸、商号、标志等复印件的牌匾标识。

同一街区店铺的招牌不能“同质化”

为了避免同质化,这次征求意见的新规范强调了商业经营者自主设计展现公司文化内涵和特色的店铺招牌。

征求意见稿指出,店铺招牌应与商业街区的功能定位、历史文化和景观风貌相协调,与建筑物外墙的造型、风格和色彩相协调,兼顾白天和夜晚的视觉效果。 安装者自主设计、设置体现公司文化内涵和特色的店铺招牌的同一区块内的店铺招牌,不应采用统一格式、统一色彩、统一字体等同质化方法进行设置。

“北京拟出台规范:同一街区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格式”

不过,征求意见稿中还确定了设立9个店铺的招牌。 例如,越过建筑物上部或建筑物上部的外轮廓线; 禁止使用非法建筑、危险房屋或安装后可能威胁建筑物安全的玻璃幕墙、采光玻璃、橱窗内侧电子显示屏、多棱镜、激光投影、其他滚动再生设施设置的。

“北京拟出台规范:同一街区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格式”

的招牌不强制“一店一手”

店里的招牌怎么设置才好呢?

意见征集稿为店铺招牌的设置指明了方向。

此外,各店铺面向街道的店铺招牌只能设置一处。 如果有多个面向不同道路的门面,则可以在每个门面各设置一个店铺的招牌。 位于商业步行街的店铺可以在步行街的门面设置两处以下店铺的招牌。 商店招牌上距离地面的高度不能超过15米。

“北京拟出台规范:同一街区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格式”

位于建筑物2层或3层,没有独立出入口,建筑物外墙面有店铺招牌预约位置的店铺,应当设置在预约位置,没有店铺招牌预约位置的,应当设置在建筑物外墙面的店铺招牌集中展示区。

建筑物四层以上的店铺最好设置在建筑物外立面的店铺招牌集中展示区。

老字号一直流传着扁额楹联介绍铭

征求意见稿特别邀请人们如何设置文保建筑、老字号、连锁公司的店铺招牌。

例如,如果商业街区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店铺的招牌应该使用以前流传的格式或简洁朴素的现代格式,表现以前流传的文化特色。 属于文物保护机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上原有店铺招牌,新建必须原样保存的店铺招牌的,不得影响文物主体的安全和周边环境风貌。

“北京拟出台规范:同一街区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格式”

国家及本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老字号公司,除设置店铺招牌外,还可以设置体现历史文化的自古流传的画框和榕连。 有条件的可以使用石雕、木雕形式,在建筑物外墙的适当位置附着设置介绍老字号起源、历史和公司特色的铭牌,铭牌尺寸应与建筑物外墙面的比例相协调。 以前传来的扁额文案要按照以前传来的习性规范写,以前传来的扁额和榊联文案仅限于注明本公司的中文名称、字号、创立年代、题名字和落款等。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北京拟出台规范:同一街区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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