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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多,爱上了在夜色下绽放的年轻人,与朦胧的灯光融化,开启了他们美妙疯狂的夜生活。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dj打碟声,舞厅里五颜六色的男男女女疯狂地摇晃着身体,摆动着腰,感受到了自己瞬间的疯狂。

空之间弥漫着暧昧诡谲的气息,让他们脱离了原有的身份,暂时忘记了现实生活的烦恼。

即使坐在角落里,也充满了玻璃杯的碰撞和失控的吼叫。 酿酒期间,五颜六色的液体纤细而浅淡地滴落,一颗接一颗地侵蚀着麻醉的心。

在孤独、狂欢、荷尔蒙纵横交错的夜色迷网中,等待已久的“捡尸”蠢蠢欲动地揭开了邪恶欲望的篇章。

“捡尸”一词来自台湾,也叫“捡死鱼”“捡虾”。 女人在酒吧、俱乐部和ktv烂醉如泥,看起来像没有反应的尸体,谁都会摆弄。 男人在门口捡一个喝醉的女人做爱。 这就是所谓的“捡尸”。

台湾的“捡尸”社会现象,曾经在网上引起许多讨论。 此外,也有网友将俱乐部林立的台北市信义区一带称为“尸拾街”。 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无情的催化下,陶醉于“男捡,女捡”的性爱关系。

台湾某媒体连续进行了一个月的社会调查,发现上午,全城男女瘫痪坐着、尖叫、拥抱、忘记接吻、在街上呕吐、哭泣、各种失态行为。

两性专家直指,不留感情热情,只能说是“一夜性”。

“捡尸”和召妓在形式上又有不同,带着无法预测能否成功的征服快感,所以每天早上,在一点风花雪月的地方外,总是聚集着保护兔子的“捡尸”。

更夸张的说,这些不良的“捡尸人”还为这种近乎犯罪的行为定制了“三不二有”,大致上创造了“捡尸术语”。

“三不二有”大体上说,“三不”是指不找男伴,不招同类酒,但也意味着夜晚。 “二有”是有酒量,有子弹(钱)。

在“拣尸用语”中,将“尸体”分为多种类型。

例如“全尸”,就是指不自觉喝醉的女性,一般从全身散发出“尸臭”(酒臭),有时还伴有呕吐物。 “半尸”醉了约7分钟,可以摇晃着走路,有无意识和记忆。

男性大多喜欢捡“半尸”。 因为“半尸”喝醉了还很有意识,一有关系就会动,也没有记忆。

除此之外,还衍生出了其他圈子里的黑话。

例如“假尸”,一般是指站在有点街头的女性,或者是女性为了出钱而提前,伪装成“尸体”,故意让人捡起来。 对方结束后,这些“假尸”通过恐吓报警、仙人跳等手段,要求得到相应的金钱补偿。

比如“停尸房”,就是带走这些女人,但带走的人最后并不是和这些女人有关。 是“验尸员”最后解决这件事的人。

有所谓的“抬棺材的人”,帮助把女孩子抬上“尸检车”。

这就是台湾俱乐部盛行的“捡尸”风气。

由于台北俱乐部门口盛行“捡尸”,这幅奇景也成为了当时陆生在台上的“朝圣地”。 该大学的庄先生说,看到喝醉的人们凌晨3点、4点躺在路上,真的很吃惊。 其他陆生说,除了他们以外的学生也约定去俱乐部关门,想看看台北特有的“捡尸文化”。

“凌晨过后,各个夜店门口总有人在“捡尸””

面对“捡尸”的现象,很多人认为女孩子不爱自己,喝醉了就被捡了,不值得同情。 确实,有些女性总是把“我可以喧哗,但你不能打扰”当做真理,但其实罪犯是绝对不会搭理你的。 在许多“拣尸”的例子中,实际上是人为制造了许多“尸体”。

“凌晨过后,各个夜店门口总有人在“捡尸””

据捡到20多名女性的“捡尸人”称,男性倒酒后制作“尸体”,将女性灌醉七八分钟,一般可以顺利带走! 跳舞的时候抱着腰测试。 如果对方不反对,可以带回家。

日本“捡尸神器”逃进台湾俱乐部的消息曾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据台湾媒体报道,被称为“捡尸神器”的烈酒胶囊也被称为“定时炸弹胶囊”,含有96%的高浓度伏特加,后劲强,成为稍有不轨之徒性入侵女性的工具,以前很多女性醉心街头,失去意识,大小便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捡尸酒”“失身酒”,都是不法之徒制作“尸体”的工具。

由于以前就流传着观念,很多女性在被“捡尸”后,通常会选择沉默。 “捡尸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由于当事人处于碎片化的状态,他意识到即使冷静下来受到性侵犯,也没有被任何人性侵犯。 即使知道是谁,去告发也有举证困难等因素。

“凌晨过后,各个夜店门口总有人在“捡尸””

你所期望的“一夜情”将变成男人通过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粗暴方法获得快感的“一夜情”,慢慢品味俱乐部文化。

这种畸形的“捡尸”风气传到大陆后,成为渣男们“认为不违法”的艳遇手段。

国内一些酒吧营销推广负责人经常发微信朋友圈,给半裸躺在地上的妹妹拍照。

“会来的~喝酒哦~会遇到好事的~

事实上,这样的配图早就烂了。 那都是酒吧营销专家为了让男性花钱,刺激g点而故意去找的图。

单身女性去酒吧,只要不是特别丑的,基本上不会绕到门口。 在酒吧里,已经被有意的人确定了目标。

真正的“捡尸”不仅仅是随机佛系的拾遗,还有一点早就计划好了。 他们把喝醉的女人们看成只是发泄欲望的工具,在“捡尸组”分享“捡尸”的照片、视频和心得体验,分享猎物的位置,躲在不像脏老鼠一样陌生的黑暗角落,等待着下手的机会

“凌晨过后,各个夜店门口总有人在“捡尸””

他们把“捡尸”作为人生的游戏,炫耀“战果”。 “捡尸”的数量成为了衡量他们是否“成功”的标准。

对已经积累了经验的大神级老手,公然进行“公开课”……

甚至很小的一群人也能看到这样的换女朋友的视频被裸照的新闻……

女孩子要是摊上这样的男朋友,可能什么时候被卖都不知道。

根据国内相关机构进行的调查,性侵犯案件的85%是熟人的犯罪,如果熟人身上潜伏着危险的话更难以察觉。

一个女人和男性朋友去吃饭,男人玩手机的时候把迷幻药放进饮料里后,女人乖乖地“听话”和他一起去了。

所以,朋友对你来说,本身可能就是定时炸弹。 在特定的条件下触发,粉碎你的人生。

当然,暂时发生的陌生人“捡尸”事件也经常发生。 突然的犯罪者,可能随时潜伏在你身边。

更有生病的人渣,目标是高中三年级刚毕业的女孩。 这样的人涉世不深,被侵犯后一般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

“捡尸”是违背女性意志的暴行,涉嫌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男性被“捡尸”,则很可能面临法律规定的不自然局面。

在江苏南京,一名喝醉的年轻人被“捡尸”,被一名陌生男子强奸后出血,前往疾控中心接受hiv (艾滋病)检查,患上中度抑郁症。

年轻人在被对方强奸的过程中,他很痛苦害怕,虽然有抵抗,但因为喝了酒都是徒劳的。 随后,他向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报告了事件,警方收集证据逮捕了嫌疑人。 但是,不久,嫌疑犯就受到了审判。

从年轻人向记者出示的立案申报书中可以看出,警察没有将嫌疑人的行为定为强奸罪。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妇女发生性关系”,因为如果受害者是男性,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现行法律只能将其行为定义为强制猥亵。

“凌晨过后,各个夜店门口总有人在“捡尸””

表面上看起来平静的生活,其实在暗中活跃。 有些人不仅是禽兽,还是令人担忧的禽兽。 他们躲在角落里,不知不觉地跳出来咬你。

夜路漫漫,无论男女,不要醉心于大街考验人性。

天空空并不是总是蓝色的,黑暗无论扩展到哪里,都会一直延伸到远方,直到远方……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凌晨过后,各个夜店门口总有人在“捡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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