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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张熙廷)北京市民李伟(化名)声称,12月3日凌晨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住院期间,被一名男性护工猥亵。 事发现场派出所北新桥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被害人李伟表示,目前,韩某嫌疑人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北京一男子住院期间疑遭男护工猥亵,嫌疑人被刑拘”

东城分局出具的起草通知书。

男子涉嫌在住院时被男护工猥亵,警察立案了

据李伟介绍,12月2日,因病住进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4楼肾病内分泌二科病房。 第二天早上3点,在睡眠中感觉到有人碰了自己的脚,醒来后发现床旁边站着一位中年男子。

据李伟介绍,这位男性是隔壁床的患者在医院雇佣的护士,“我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他对我实施猥亵,并伤害了我。”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出具的诊断说明书,李伟在临床诊断中被诊断为“包皮系带裂伤”,院方进行了局部冲洗和换药。

李伟晚上报警,警察去医院带走韩国某进行调查,在医院给李伟做了笔录。

12月14日,李伟在北新桥派出所获得的加盖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公章的《立案告知书》称,汉某发生强制猥亵事件,我局认为存在犯罪事实,目前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医院:相关护士为第三方企业员工,现已报销解决

14日,北新桥派出所工作人员宣布,韩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被移送检察院。 当天,一名案件民警告诉李伟,对韩国某进行身体检查,初步评估其无传染病,并未发现韩国某有前科。

李伟说:“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发生这种事。”他现在因为这件事产生了心理障碍,心情很低落。 “心里是横膈膜,不能吃饭,不能睡觉”。 由于“不好说”,他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家人。 他希望医院和护士企业能进行专业的心理指导,赔偿合理的损失。

“北京一男子住院期间疑遭男护工猥亵,嫌疑人被刑拘”

14日,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工作人员协调此事时,向李伟表示,院方已经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向警方提供当天的监控录像。 员工表示,涉事护工是第三方护工企业聘用的员工,相关监管责任也属于第三方企业。 此前院方协调护士企业向李伟道歉,护士企业提供经济补偿,但与李伟不一致。

“北京一男子住院期间疑遭男护工猥亵,嫌疑人被刑拘”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联系护士企业报销相关护士,联系警方重新清理现有护士案底,违法前科和案底护士全部报销。

律师:刑法修正案九将男性纳入“强制猥亵罪”的保护范围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新京报记者,《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我国《刑法》条文中直接相关的条款并不能规制这类行为。 在个别情况下,例如只有在嫌疑人使受害者受轻伤的情况下,才能以故意伤害罪拘留嫌疑人。 或者通过行政法途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侵害人,通过民事途径要求赔偿侵害损害。

“北京一男子住院期间疑遭男护工猥亵,嫌疑人被刑拘”

《刑法修正案九》编纂了强制猥亵、侮辱女性罪,将猥亵对象从“女性”扩大到“他人”,从法律上保护了男性的性自由权。 司法解释将其改名为强制猥亵侮辱罪。 男子也纳入强制猥亵罪的保护范围内。

校对露茜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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