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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据市退伍军人事务局透露,我市将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标准从39506元/年提高到42404元/年,从今年8月1日开始执行,全市统一了标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征兵事业,鼓励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投身军营,献身国防,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征兵共同发出通知,提高我市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标准。 这次调整标准参照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2404元)明确。 今后,每年8月份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平均支配收入比上年度的增加额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券标准。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热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42404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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