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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办和国家办7日发布了《推进部分地区系统综合创新改革试点总体规划》。根据计划,京、津、冀、沪、粤、皖、川、武、安、沈四地已成为改革试验区,肩负着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

规划提出,经过三年的努力,改革试验区将基本建立起促进全面创新和改革的长效机制,在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大改革突破。每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和推广一批改革措施和重大政策,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改革创新平台,创新环境更加优化。一些地区已经采取实质性措施,率先实现创新驱动的发展转型。科技投入水平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加快。创新能力大大增强。工业发展总体上向中高端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新的增长点。我们将发展新的增长极,形成新的增长区。经济增长将更多地依赖于人力资本质量和科技进步。劳动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将大大提高。发展模式将逐步从规模的粗放型增长转向质量和效率的集约型增长。引领、示范、带动国家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形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天津将试点综合创新改革

根据该规划,结合东、中、西、东北地区的发展重点,重点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加快长三角核心区域先行创新转型,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促进产业由东向西转移调整,加快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选择一个跨省行政区(京津冀)、四个省级行政区(沪、粤、皖、川)和三个省级行政区的核心区(武汉、Xi、沈阳)进行系统部署,重点推进经济、社会、科技改革的相互联系和协调,探索系统改革的有效机制、模式和经验。

天津将试点综合创新改革

实施时间表

■2015年,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Xi、沈阳将研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协调相关改革措施的实施,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目标,条件成熟后,逐级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2016年,全面推进试点地区改革部署的实施,开展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及时向全国推广成熟的改革措施。

■推出2017年后年度改革试点任务,组织试点地区中期评估,适时推进重大改革措施。

试验区改革试验计划原则上为3年,每项改革试验任务将在1年内形成可复制和可复制的经验。

相关地区省级政府组织研究编制具体改革试验计划,提出改革试验的主要任务、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政策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提出申请,并抄送相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在部际协调机制下,共同研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建议,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据新华社报道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将试点综合创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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