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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人民的国防和防灾备灾意识,熟悉防灾预警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灾法》和我市有关规定,决定利用今年的国防教育日(2015年9月19日)试鸣防灾预警。

一、报警试验时间:2015年9月19日上午10: 00至10: 30

二。报警试验的范围和方式

全市固定报警点和人防车载报警器统一发出报警信号;

通过电视和手机短信同步发布提示信息;

一些拥挤的地方同时使用室内报警设备进行报警。

三、报警测试信号

预报警:声音36秒,停止24秒,重复3次,持续3分钟;

空攻击和灾难警告:发声6秒,停止6秒,重复15次,持续3分钟;

发出警报:长时间连续鸣响3分钟。

请全市所有单位、所有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报警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宣布。

2015年8月28日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报警空防灾报警的通知(文本版)

地址:http://www.tcsdqw.cn/tjxw/1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