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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对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敲诈勒索罪的王某、高某等24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高自2016年2月起未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批准,擅自设立多家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先后招用被告人白、张,形成了以王、高为首的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通过“制造虚假流水”、“任意认定违约”等手段进行宣传。,它使用了殴打、人身控制、威胁等手段。,强行债权,强行索偿债务,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并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与此同时,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该组织使用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购买、出售和占有房地产或公共空,从而攫取经济利益。该组织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组织了抢劫、勒索、诈骗、寻衅滋事、打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恶多端,欺压群众,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严重阻碍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王某、高某等24名被告被依法起诉。

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涉黑案件

庭审期间,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进行了详细的庭审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整个审判过程规范有序。这个案子将在另一天宣布。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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