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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部法律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过去领导土地改革的历史经验,适应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形势,成为指导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

1950年,在浙江省杭县临平区,土地改革工作队的工作人员(左)带领农民分田。新华社(数据照片)

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从而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奠定基础。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和农工,团结中农和富农,逐步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分别发展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解放区分阶段分批组织土地改革。为了确保土地改革法的正确实施,大量干部从中央政府调到地方政府组织土地改革工作队,其中吸收了相当数量的来自新解放城市的年轻人和学生。经过集训,他们认真学习了土改法规,掌握了各项政策和工作方法,分批在农村进行土改。从1950年冬天开始,在新解放区的领导下,有步骤、有步骤地进行了一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土地改革运动。

新中国峥嵘岁月——废除封建土地制度

这是1950年浙江省嘉兴市东乡镇土改成功后,农民高官及其家人共同见证的土地证。新华社(数据照片)

土地改革后,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到1952年底,除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省外,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亿多失地农民(包括老区的失地农民)免费获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免除了每年向地主支付约3000万吨粮食的沉重地租。

1950年,北京郊区深沟村的农民在土地改革后被分配了牲畜。新华社(数据照片)

土地改革的完成,消灭了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从根本上铲除了中国封建制度的基础,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的历史性胜利。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新中国峥嵘岁月——废除封建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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