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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制定的相关计划,2019年天津“宪法宣传周”于12月1日正式启动。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12月1日至7日,全市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各类宣传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宪法的发展历程、地位和作用,新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天津市启动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普及法律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部署和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确保正确解读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的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集中力量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营造遵纪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启动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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