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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处于疫情防控期,有必要将居住证持有人子女的准入(转)度申请推迟至2020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具体处理时间、地点和安排将通过河北有线电视台、居委会海报和学校海报提前通知,家长将随时关注。请放心,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区教育局将对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确保他们的学历。

一、登记的目的

1.登记对象为6周岁以上的学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

2.2020年9月,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被提升到新的二至六年级。

二、相关文件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生活的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证件验证,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行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行子女在本市合法居住的证明,包括其本人的房屋房产证或与其配偶、子女共有的房屋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东的房产证。复制;如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但未取得产权证明,应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兄弟姐妹外,两年内不能连续两次申请进入同一所房子)

2020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延迟办理通知

4.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

5.市或原户籍所在地卫生部门出具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河北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0日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2020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延迟办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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