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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曹雪通讯员吴婵)为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促进辖区内国家司法救助的健康发展,区检察院近日成立了“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并与区民政局签署了《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沟通联系的规定(试行)》,共同推进司法保障人权和改善司法保障民生。

据介绍,区检察院“全国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主动将贫困家庭、军人家庭、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医院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医院的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实现工作常态化、扩大救助规模和完善工作机制,司法救助工作从申请救助提升到依职权救助,实现了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同时,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沟通与联系的规定(试行)》,区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探索建立通报与合作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启动对贫困户、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四类犯罪受害者的救助程序。同时,在执法案件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增强主动意识,扩大援助规模,努力实现申请援助向授权援助的转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司法援助的规范化水平。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针对四类人群开展重点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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