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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寇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每年的12月4日被立法指定为“国家宪法日”。

值此第五个全国宪法日和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之际,河北区民政局的党员干部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组成了一个志愿者队伍,在月芽河街道丹江里社区服务中心门前举行了宪法的宣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包括设立展览卡、发放知识资料、解决问题和现场回答问题等。宣传按照宪法治国的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实施宪法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中国的国家制度和政体;宣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区举办“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

据了解,在宣传周期间,全区有关部门围绕“尊重、学习、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的主题,倡导广大居民自觉弘扬法治精神,以丰富多彩的方式传播法治文化,为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在全社会的权威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我区举办“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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