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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应对严重污染天气

预计我市10月14日至17日的气体质量空将达到重度污染水平,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4]53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请各区县政府和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采取三级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级反应强制性措施:

1 .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护计划采取措施限制生产,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20%。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

3.停止施工、拆除、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所有施工现场的土石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现场运输、搅拌石灰、混凝土凿除等。停止开挖建设项目的配套道路和管沟,停止运输工程渣土)。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道路每天用机器清扫两次以上。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主要道路每日清扫2次以上;机扫可洗道路的运行频率按照市市容和园林委员会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下机扫可洗道路应急保护计划》执行。

天津开始应对严重污染天气

4.加强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5.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

6.所有水泥粉磨站和渣土贮存场将停止生产和运行。

7.外环内的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将停止生产,堆放在搅拌站的所有散装材料将被覆盖,增加洒水频率以减少粉尘。

三级反应的建议和健康保护措施:

公众应该保护自己:患有心脏病、肺病和过敏性疾病的儿童、老人和病人应该呆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普通民众应该减少户外运动。与此同时,我们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路上的汽车数量。停车时及时关闭发动机,降低车辆怠速。尽可能避免机动车白天加油;减少纸的牺牲燃烧和其他行为;减少景观灯的开放时间,缩短大型服务设施如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开始应对严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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