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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网络新闻治理小的不文明,成就大的社会文明。最近,第十七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生效。

《条例》共分六章八十一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管理与推广、宣传与奖励、执法与处罚、附则。关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行为,并以肯定列表的形式制定规范,这样人们就可以理解日常生活中“需要什么”和“提倡什么”的一种规定。与此同时,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这种行为损害了城市形象,与现代国际大都市极不相称,并为大众所憎恨,从而增加了不文明行为的非法成本。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

人类行为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很难用一个规则来规范所有的行为。该条例主要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建设,从公共场所、交通、社区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这些规定也回应了群众反映的不文明行为。根据地方立法的权威,一些道德规范被提升为地方性法规的规范。现行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最高额处罚;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处罚的,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定处罚。特别是针对我市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在法治框架内,提高行为规范底线,增加不文明行为的违法成本。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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