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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网消息(记者曹雪)今年12月1日,《国家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与《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同时实施。从此,“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有了法律依据。日前,区文明办组织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等志愿服务单位负责志愿服务的20多名负责同志和先进典型代表,召开学习《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宣传贯彻《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与会者一致认为,《条例》全面规定了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和促进措施,标志着志愿服务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必将推动天津志愿服务实现更大的发展和繁荣。今后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条例》和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增强志愿服务的参与度和认可度。同时,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化创建文明城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志愿服务资源整合工作,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法治先行  志愿服务更文明

今年以来,河北区以创建天津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组织领导,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岗位建设,巩固社区志愿服务阵地,组织迎全运会等一系列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近日公布的2017年天津市优秀志愿者服务典型表彰大会上,建昌岛街道三河社区雷锋志愿者服务团队成员解会文和河北区春晖志愿者服务团队成员庞玉发荣获2017年度“天津市优秀志愿者”称号。团委“强子营”志愿服务于2017年被评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广佛道街建国路社区于2017年被评为“优秀志愿服务社区”,这些突出成绩充分肯定了我区近年来大力培育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其积极的社会影响,显示了我区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志愿服务在我区生根成长。

法治先行  志愿服务更文明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法治先行 志愿服务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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