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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市、区纪委关于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清正的文件精神。 按照区纪委关于严格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的通知,让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十大禁令”的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十大禁令”的纪律要求包括:

节日期间,严禁乱花钱买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借口;

严禁违规举办年会、节庆、庆典等活动,严禁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参与各种形式的论坛,严禁利用公款进行互访、宴请等新年活动;

严禁饮食、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接收和发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土特产等节日礼品;

严禁非法办理婚礼、葬礼、庆典或借机敛财;

严禁私人使用公共汽车或“私家车维修”;

严禁非法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严禁违反规定参加同乡会、校友会和战友会;

节日期间严禁进行“走秀”调研和“表演”慰问;

严禁在节假日打折工作或变动,特别是窗口单位推来推去,拖群众需求的时候。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性和自律性,严禁违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抓好教育管理监督。在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同时,要保证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实事求是地组织正常的党和工会活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管好队伍,领导好队伍,以身作则。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清正廉洁、勤俭不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同时,要认真发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以取得实效,营造一个干净祥和的节日氛围。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区纪委区监察委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按照“十严禁”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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