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37字,读完约3分钟

警察问他带着什么。最后,于叔叔在口袋里找到了瑞安堂医院的纸巾。通过这些信息,警方终于找到了老人的户籍信息,并指着上面的照片问于叔叔。于叔叔说这是他自己。因此,当地警方通过瑞安警方联系了他的家人。

找到于叔叔后,他的家人把他带回北京,并于10月20日前往瑞安。

旅行社的负责人说他做了很多工作。

那么,于叔叔是怎么迷路的呢?旅行社的相关人员当时做了什么?昨天下午,我和瑞安康泰国际旅行社的石先生取得了联系,他组织了这次北京之旅——私人一日游。

史先生说,当天下午,当工作人员发现俞叔叔失踪后,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报案并联系瑞安总部询问家庭电话。然而,在那个时候,工作人员和导游都没有直到第二天的家庭号码。

史说,15日,他亲自来到北京,不停地往返于景区、派出所、救助站等地寻找新闻。在那些日子里,他的腿几乎断了,他担心老人的安全。“老人可能去的地方,我去了车站、公园、胡同……”

老人的家人来了之后,旅行社也做了相应的接待工作,安排了他们的住宿。10月18日得知老人在天津后,史先生说他也立即赶到了天津。

“我是第一个到达警察局的。当我看到老人时,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都是我的错。’”史先生说,老人告诉他,当他累了的时候,停下来,一路走下去,休息一下是非常困难的。

随后,通过监控录像,史先生了解到,当时,老人于下午1点42分从紫禁城北门出来,旅行团在距离北门4至5米的地方等老人。从另一段监控录像可以看到,下午1点44分,老人手里拿着包向景山公园的西面跑去。

“事实上,我们的导游在旅行前告诉老人,一旦他们迷路了,就不要动,在同一个地方等,或者打电话求助,电话是给老人的。”史先生说。

如何弥补双方的分歧

石先生不明白于叔叔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寻求帮助。

俞叔叔的家人认为旅行社应该对老人的损失负责,并给予相应的赔偿。于说,旅行社当时也答应赔偿他们5000元。

对此,史认为,他们在处理这件事上没有过错。“在老人出发之前,我们尽了我们的通知义务。老人迷路后,我们也尽力去找他。我们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做错任何事情。”石先生说,至于俞叔叔一家提到的5000元的赔偿,不能说是赔偿,但个人愿意给5000元的抚慰金。然而,因为他们的家庭从那以后采取了一些激烈的行动,他不打算给予这种安慰。

双方在如何赔偿这位从紫禁城随代表团去天津的浙江老人的问题上存在分歧。

余表示,该旅行社与父亲没有相关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史先生告诉记者,旅行社还与老人签订了旅游合同,但不是与每一位老人,而是与其中一位代表。俞叔叔没有主动将电话号码告知家人,这使得他们无法在第一时间与家人取得联系。

"无论如何,当一个人找到它时,他总是在不幸中幸运."说到这里,施先生的语气有了些宽慰。

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认为,旅行社与俞叔叔之间存在旅游合同关系。在组织北京游-私人一日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应安全地将于叔叔送到目的地,并合理安排行程。同时,它也应该把于叔叔安全地送到出发的地方。

在这次事件中,由于旅行社未能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于叔叔和旅行团迷路了。因此,旅行社明显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旅行社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作为旅游者,有权向旅行社要求返还差旅费,余叔叔失踪后发生的费用及其家人在寻找余叔叔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如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可以向旅行社要求赔偿。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双方在如何赔偿这位从紫禁城随代表团去天津的浙江老人的问题上存在分歧。

地址:http://www.tcsdqw.cn/tjxw/1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