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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监督法作为国家反腐败立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备受关注。

1为什么立法

深化监督体制改革,依法反腐

全国人大代表、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说,制定《监察法》是为了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创新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实现立法与改革的衔接,以法治的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2为什么要成立监督委员会

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厅厅长任正晓说,成立与省纪委合署办公的监察委员会,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3如何实现全覆盖监管

监测对象包括行使公共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委统战部部长纪国强表示,反腐只有全面覆盖,才能做到零容忍。《监督法》确保监督力量能够延伸并覆盖所有公职人员,促进监督制度和机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4如何进行监督

谈话、讯问等措施可以用留置权代替“两个条例”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以留置权取代“两个条例”符合法治精神和要求,是运用法治打击腐败的具体举措。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马一德说,监督法草案赋予了委员会一系列的调查措施和严格的程序,有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法治问题,将反腐败纳入法治轨道。

5 .如何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

追求、追逐和逃避三管齐下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星表示,监督法草案使反腐败国际合作具有了独立性,并从追捕、追捕和防止逃逸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规范,体现了反腐倡廉的“追逃”决心。通过监事会的整体规划,海外追捕和追逃的有效性将得到提高,海外将不会成为腐败分子的“无罪天堂”。

谁将监督监督委员会

接受人大监督,加强自我监督,明确制约机制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必须依据《监督法》出台一系列具体的工作机制和细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还应当定期对本级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不断完善监察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透视监察法草案六大焦点:让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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