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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的居民阶梯气价格和阶梯水价格将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阶梯式天然气价格的实施范围为城市天然气居民(滨海新区除外)。阶梯式水价的实施范围为城市六区、城市周边四区和静态海域的居民“一户一米”。

全年家庭燃气消费分为三个阶段。

一档不超过300立方米。

低收入家庭将跟随第一档。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体系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听取价格听证会和社会各界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决定在本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全年的家用燃气消费分为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价格逐步上涨。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燃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家庭年用气量在301至600立方米之间,燃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家庭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燃气价格为每立方米3.60元。对于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一个人,每年的天然气消耗量将增加60立方米。

从11月1日起,天津将逐步实行燃气价格和水价的收费。

独立供热燃气,居民年用气量分为三个等级,每一等级燃气价格逐步提高。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900立方米,燃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阶段,家庭年用气量为901-1400立方米,燃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家庭年用气量超过1400立方米,燃气价格为每立方米3.60元。

所有使用天然气的城市(滨海新区除外)管网居民都有阶梯气价。原则上,住宅单元由居民使用。非居民用户(学校、老年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燃气价格的,不执行居民阶梯燃气价格,燃气价格统一执行每立方米2.64元。

居民的逐级用气量按年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逐步用气量基数的临界点时,将实施逐步提价。本市阶梯式燃气价格的计量周期为次年11月1日至10月31日,年度周期之间不存在累计或结转。

对于低收入家庭,如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应适用一档天然气价格,以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实施阶梯天然气价格制度而降低。各燃气企业应制定居民阶梯式燃气价格实施细则,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抄表到户率和安全检查力度,完善为民服务体系和快速抢修等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用气安全稳定。滨海新区应加快建立居民分层燃气价格体系。

从11月1日起,天津将逐步实行燃气价格和水价的收费。

家庭年用水量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类不超过180立方米

关表用户暂时不会实施阶梯定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在听取价格听证会和社会各界意见后,决定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并报市政府批准。

家庭年用水量分为三个等级,水价逐步提高。第一级,家庭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4.90元;第二个层次,家庭年用水量在181-24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每立方米6.20元;第三级,家庭年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对于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各级年用水量每增加一人将增加36立方米。

居民的分级用水量按年周期计量。当年累计水量达到分级水量基数的临界点时,实行阶梯式提价。城市阶梯水价的计量周期为次年11月1日至10月31日,年度周期之间不存在累积或结转。

对符合计划的居民,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水价为每立方米4.90元。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凡实行住宅水价的,不实行住宅阶梯水价,并统一实行每立方米5.55元的水价。对于低收入家庭,如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应采用一级水价,以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而降低。

天津居民全年家庭燃气消费分为三个等级

天津市居民年用水量分为三个等级

天津天然气+水如何定价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从11月1日起,天津将逐步实行燃气价格和水价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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