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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规定,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上编造虚假灾情和预警,或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央电视台)《刑法》第九条在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报,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庆阳区检察院提醒,今后在微信和微博上发布险情、疫情、警情信息前,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从11月起,在微信微博上发送虚假信息的最高处罚是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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