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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孙海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反家暴法,提升广大妇女群众和妇联干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能力,区法院与区妇联合举办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双方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就共同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亮点和难点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区法院院长刘金洪出席活动。

我区举办《反家庭暴力法》工作座谈会

区法院专业人员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对该法的立案范围、立案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帮助基层妇联提高对反家庭暴力法的认识,增强解决家暴案件的能力。各街道妇联工作负责人也就基层妇联组织在推动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和人身保护方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进行了探讨。

会上,双方就反对家庭暴力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抵御家庭暴力签署了会议纪要。

刘金洪表示,制定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是尊重人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区法院将积极探索建立司法审判与妇联维权有效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我区举办《反家庭暴力法》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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