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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曹雪)日前,由光明日报社、中央政法委宣教室、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指导,光明网主办的“2015年度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推荐活动颁奖暨研讨交流会举行,区检察院经天津市检察院推荐报送的未检案例“异地帮教:一条温暖重生之路”,经过初选、网上公开投票和专家评选,从众多参选作品中脱颖而出,入选“2015年度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成为天津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案例。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案例入选“2015年度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

此例案件中,因涉嫌抢劫罪被抓获的小陈(时年14岁)在审查起诉期间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对其开展不捕后帮教,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启动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在即将开展帮教考察时,小陈提出要离津,回户籍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学习厨艺。为不影响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人正常生活学习,克服地域限制,顺利有效的进行帮教矫治,区检察院在天津市首创异地帮教考察机制,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助。在帮教考察期间,两地检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会商制定帮教措施,利用互联网沟通进行考察评估,并借助山东省检察院“齐鲁未检”、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未检阳光”、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3个微信平台及时跟进教育引导;在对罪错未成年人帮教考察方式上运用“互联网+”帮教模式,采取定时网上签到、远程视频交流和实地走访矫治,考验期满,小陈不仅因为拾金不昧得到表扬,而且还积极备考重返校园学习。在不起诉宣告会上,小陈及其法定代理人均表示是检察机关跨时空的帮教方式给了罪错未成年人一条温暖的重生之路。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案例入选“2015年度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

研讨会上,区检察院围绕“如何利用新媒体助推司法改革”的主题,就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开展检察工作与参会的专家学者和各地同仁进行了交流研讨。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案例入选“2015年度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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