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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该市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发起一场专项行动,追踪那些没有被检查或报废的车辆。提醒、驾驶未能检查道路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罚款200元,扣3分;如果驾驶员达到报废标准,将被没收并强制报废,罚款不超过2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注意机动车驾驶证副页上的签注戳。机动车驾驶证批注“有效期为20年×月”的,应当按照该验讫章批注日期对应的月份申请验讫章。也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检验标志。

连续3个周期未经检查而强制退休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在公安网络系统强制报废和注销。

此外,根据《天津市乘用车总量调控条例》的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具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乘用车将不生成车辆更新指标。这意味着被迫报废的车主如果想再买一辆车,只能通过彩票或拍卖再次获得牌照。

车辆在道路上不依法检查和处罚。

还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接受检查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并处以200元罚款和3分罚款。如果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将被没收并强制报废。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将追踪2015年底前未报废的过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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