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63字,读完约2分钟

[四大政策“红包”鼓励大学生创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空促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将于2020年5月1日至31日实施。在本市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的学生,可以获得创业培训、担保贷款、租金补贴、社会保障补贴等支持。

大学生可以在具有创业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向所在院校的就业和创业指导部门申请创业培训;毕业生应持身份证及就业和创业证明(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创业培训。

创业并获得营业执照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以提供高达30万元的贷款;对于成功创业且拥有5名以上员工且经营稳定的企业家,可向其发放贷款,贷款总额最高可达5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贴息、贴息。

获得营业执照并为生产经营出租房屋的大学生可享受租金补贴。根据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每月补贴最高可达1800元,最长可达24个月。

创业型大学生和从本市普通高校招收的毕业生或本市户籍毕业后2年内的毕业生,可享受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

本市依法设立了固定的孵化器和管理服务团队。孵化器基地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那些拥有30多名首次创业者和100多名员工的人可以申请补贴。吸收30名以上首次创业大学生,带动100人以上就业,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吸纳45户以上、带动就业150人以上的,给予75万元的财政支持;吸纳50多户,带动200多人就业,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享受扶持政策1年以上的,新招收的首次创业大学生人数,新就业人数达到上述条件的,仍可再次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天津四大政策“红包”鼓励大学生创业

已在其他高校注册为永久居民的外省、市学生可在天津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本实施方案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2020年5月31日废止。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四大政策“红包”鼓励大学生创业

地址:http://www.tcsdqw.cn/tjjiaoyu/3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