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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有序恢复离线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估的通知》,决定从6月2日起恢复离线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估。

要求:

1、对所有人员进行温度测量登记;

2、所有职业技能培训、评估对象和教师、工作人员都必须出示其个人健康守则;

3、居家隔离人员,不得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核。

一、培训和评估只能在验证后进行

根据区域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各区人民社会服务局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应当有序恢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工作。开展培训评估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培训评估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向区人民社会服务局或市评估中心提出申请,经核实合格后恢复离线培训评估。

天津市关于恢复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的通知

二、家居隔离人员不得参与

严格执行全市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天津市卫生法规亮码出行制度,所有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对象及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出示其个人卫生法规。本市明确规定,属于家庭隔离的人员不得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

三、工作人员间隔必须超过1米,就餐实行单独用餐制度

职业培训和评估机构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对培训和评估场所进行消毒,并对所有体温测量人员进行登记。教室(考场)要设置合理的座位,人员之间的距离必须超过1米;对于那些需要吃饭的人,他们必须采取单独的用餐制度,并且分开分批用餐。培训规模根据防疫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关于恢复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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