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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平区同安新里17门一楼的一家餐厅发生火灾,影响到许多居民。目前,街道办事处已与多个部门联手调查该餐馆所谓的“改居为营业”。这家餐馆的老板说,他的家人在这里开了4年多的餐馆。在租赁之前,这所房子还经营着一家餐馆。火灾前,他们的餐馆没有营业执照。把住宅改成餐馆是违反规定的。

没有营业执照,你敢擅自开餐馆。这家餐馆的经营者真的很大胆。更令人担忧的是,据了解,《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将住宅建筑中的部分住宅改为生产、餐饮、娱乐和洗浴用的商品房。违反房屋使用规定的,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多部门参与调查天津住宅区的非法餐馆

产权单位:多次说服教育责令整改

那么,这栋房子的房东在哪里,它的产权单位在哪里?几经周折,他来到了失火房屋所在的天津建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屋部,找到了同安新力小区的房屋经理姜女士。据报道,被燃烧的餐馆租用的房子属于企业的产权,用于居住,而不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商人。作为产权单位,他们知道有人未经许可在这里经营餐馆,他们多次找到餐馆的负责人对他进行说服教育,并命令他纠正房屋的拆除和改建。但是,由于产权单位只负责房屋的修缮和登记,没有执法权,它不能强行处理餐馆。

多部门参与调查天津住宅区的非法餐馆

据该男子说,这家餐馆已经经营多年,显然是非法的。那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了吗?据姜女士说,房屋委员会的执法部门之前已经多次封锁了餐厅装修的“大门”,但后来却被人擅自打开了。下一步,产权单位房管部门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房东有没有意识到这房子是出租给人们去餐馆的,而且还有另一场火灾?在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姜女士说,作为业主,他们不能向外人提供业主的信息。然而,这家餐馆目前的经营者拒绝透露店主的联系方式。他只是不停地说“主人已经知道了”。后来,他们来到街上询问业主的信息,但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他们不知道具体情况。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多部门参与调查天津住宅区的非法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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